医疗废物暂存间应当如何建设才符合要求?
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目前国家没有岀台具体的设置规范,然而医疗危险废物暂存间的规范不可忽视,一般来说,医疗危废暂存间的建设需要符合以下要求:
1. 选址原则:
应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若无法远离,应采取隔离措施,并设有各自的通道。选址应便于医疗废物的装卸、人员及车辆出入。应位于医疗卫生机构偏僻区域,处主风向下风位置,高于周边地势,有良好的排渍条件,远离高压线、高温设施设备。
2. 场地要求:
应采取有效的防渗漏措施,地面及不低于1.0m高的墙裙应进行防渗处理。墙面、地面、天花板应平整,无洞穴或缝隙。
根据床位数量确定暂存间使用面积,如100~499张床位的医疗卫生机构,暂存间使用面积宜≥20m²;床位数量≥500张的,暂存间使用面积宜≥40m²。
存放能力应不低于诊疗高峰2天的医疗废物产生量。暂存间内应根据医疗废物种类,设置不同的区域,分区存放医疗废物。地基高度应确保不受雨洪冲击或浸泡;室内净高宜不小于2.4m。地面应有良好的排水性能和排污条件,处于主风向下风位置。
3. 设施与设备:
应有严密的封闭防盗措施,无人时应上锁;可开启的窗应安装铁栅栏和纱窗。应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和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产生病理性医疗废物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具备低温贮存或防腐条件的设施设备。对医疗废物不能做到日产日清的,暂存间宜配有降温设备。
应避免阳光直射暂存间内,配置良好的照明设备和通风条件。应按WS/T 367的有关规定配备清洗消毒设施设备和紫外线灯。
应在场所内或外设置供水设施,以供场所和运送工具清洁使用,洗手池水龙头为非接触式。依据医疗废物产量配备足够数量的专用周转箱/桶用以暂存医疗废物。
4. 标志与标识:
暂存间内明显位置应张贴“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志。暂存间外的明显位置应同时设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警示标志。
医疗废物专用容器的标签设置应符合附录B的要求。暂存间应在室外明显位置张贴医疗废物暂存间标志并公示管理信息。
5. 管理要求:
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暂存间管理制度,包括医疗废物分类及管理制度、收集贮存清运管理制度、卫生消杀管理制度等。
明确医疗卫生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为本单位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成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
以上要求确保医疗危废暂存间符合规范,保障环境安全和人员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