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这家企业被罚60000元!
2024年4月17日,东莞市应急管理分局寮步分局对辖区内的一家化工企业东莞市某有机硅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其化学品仓库内存放了两种共122桶,约2440公斤的原材料,经抽样检测,该批原材料都属于易燃液体,类别2;有机过氧化物,E型,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闪点小于28℃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甲类的专用仓库,且须经过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
经执法人员立案调查,该企业存在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东莞市应急管理分局寮步分局就上述违法行为对该企业作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法律科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第一款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过氧化物的危险特性和安全储存措施
2024年8月9日13时46分,一艘停靠在宁波舟山港北仑港区集装箱码头的集装箱船发生爆炸,爆炸疑似因船载5.2类过氧化剂的冷危货物温度上升引起,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中。
过氧化物在工业生产和人们生活中起着显著的作用,在高分子化学、精细化工、纺织印染、食品加工、家具制造等领域作为固化剂、催化剂、漂白剂、除臭剂、防腐消毒剂等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然而,过氧化物是非常不稳定的物质,火灾爆炸危险性较大,由于过氧化物储存不当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时有发生,了解过氧化物的危险特性以及储存、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十分重要。
过氧化物的危险特性
过氧化物有强氧化性,属于易燃、易爆的化合物, 对热、振动、冲击或摩擦都极为敏感,当受到轻微外力作用时即分解。如果反应放热速度超过了周围环境的散热速度,在分解反应热的作用下温度升高,反应加速并发展到爆炸。
(1)分解爆炸性。过氧化物对温度极为敏感,大部分过氧化物的储存温度不应超过30℃(具体储存温度要求以MSDS规定为准)。当温度偏高时,过氧化物开始分解放热,引发周边更多的过氧化物整体剧烈分解,产生可燃气体或气体可燃液体,如遇点火源或分解后温度达到自燃点,极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所有的有机过氧化物都是热不稳定的,并随温度升高分解得加快。固态、特别是干燥粉体的有机过氧化物受到振动、冲击或摩擦等外力作用时也容易导致分解。
(2)易燃性。多数过氧化物很容易燃烧,而且燃烧迅速而猛烈。当过氧化物封闭受热时,极易由迅速的爆燃而转为爆轰。
(3)人身伤害性。有机过氧化物的人身伤害性主要表现为容易伤害眼睛,有些即使与眼睛短暂地接触,也会对角膜造成严重的伤害。
综上所述,过氧化物由于其独特的反应活性而成为工业生产过程中的重要添加剂。然而,这些过氧化物也有明显的危险性,必须通过适当的储存和使用安全措施加以管理,以尽量减少风险。作业人员使用过氧化物前应认真阅读产品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了解掌握过氧化物的预防措施、个体防护、安全储存、使用注意事项以及应急处置措施等信息。